药流后的六个注意事项?
来源:天水协同医院药流后的六个注意事项?要药流,到医院进行了检查,也咨询了医生顺利进行了流产,是不是就可以吃吃补品等待康复了呢?答案是否定的。以下就是天水协同医院医生详细介绍。
我们都知道,药流的危害很大,如果药流过后就只想通过补品补身,可能会让你的前期努力前功尽弃。专家提醒,药流过后必须要注意一些注意事项,否则可能会到来严重的后果。
药流过后要注意什么呢?从自己的身体状况到流血情况到术后检查,再到生活问题,都是不可忽视的重点。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这些注意事项吧。
药流过后的六个注意事项
一、药物流产后10~15天应到医院复查,必要时应做B超检查、尿妊娠试验,以确定流产效果。
二、药物流产后一个月内不同房、不做阴道冲洗、不洗盆浴、禁止游泳。
三、药物流产后要注意留心观察经阴道流出的血块和组织物,并全部保留这些排出物,及时送医院经医生查看是否为妊娠物,以确定是否为完全流产,便于采取措施加以补救。
四、若药物流产后阴道出血而浑浊,有臭味,伴有低热、畏寒,腰腹酸痛,表明发生了感染,应立即就诊,以免延误治疗。
五、药物流产后注意劳逸结合,适当补充营养。切莫以为药流损伤小、痛苦小就忽视休息,以免因过分劳累导致抵抗力下降而诱发感染和其他疾病。多吃富含蛋白质、维生素和铁质的食物,以补充营养,增强机体抵抗力。
六、药物流产后一周内未流产,或10天左右阴道流血明显增多,以及超过3周至1个月仍流血淋漓不尽者,应及时诊治,做盆腔B超检查,了解宫腔内有无残留物。对流产失败或流产不全者,需分别做人工流产或做清宫手术。以上就是天水协同医院医生温馨提示: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到大家。